针对教育部长丹斯里慕沙莫哈末有关“政府不会规定半津贴学校必须转为全津贴学校,如果要申请改为全津贴学校,申请的学校须把土地拥有权移交予政府”的谈话发表文告。
- 董教总重申,无论在现有或过去的教育法令,都没有“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条文规定。教育部通过指南把学校依土地拥有权分类为“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这种法外立法企图捏造不同待遇的错误措施,引起人民不满情绪,实是不明智之举。
- 董教总认为,无论各源流小学的校地属于中央政府、州政府、学校董事会、教会或地主,都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政府就必须一视同仁地对待各源流小学。政府理应根据社区人口分布及族群对母语教育的合情合理要求,公平拨款及分配学校保留地,制度化地增建及提升各源流学校的软硬体设备,才是团结人民之道。
- 众所周知,校地非中央政府的学校大部分是华小和淡小,教育部所实行的“全津与半津”学校分类作法不但是法外立法,更是否定华小和淡小的定位与权利,及限制华小和淡小的发展空间。
- 民间献出私人土地协助国家办教育和培养人才,理应获得赞扬与肯定。现在教育部反而设下交出土地拥有权的件条,否则将由董事部或民间团体本身负担建校经费,这真令人不可思议。政府理应拨款拨地兴建新华小和淡小,废除“全津与半津”的错误措施。一个负责任的民选政府理应鼓励与珍惜民间团体为国家办教育及培养人才的贡献,与民间建立良好关系,而不是处处设法妨碍或惩罚民间团体参与国家教育的建设。
- 无论校地拥有权属于政府或民间,政府只要把有关土地规定为教育用途,一视同仁地对待各源流小学,消除政策偏差所引起的民间不满情绪,从而结合政府与民间力量把国家教育办得更好,这才是富国强民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