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日前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由教育总监拿督阿都嘉化签发有关华小和淡小国文科教学事宜的通令。该封志期2010年12月9日的通令是致给各州教育局局长,以传达2010年11月26日内阁会议针对华小和淡小国文科教学事宜所作出的三项决定:
  1. 教导华小和淡小一二年级的国文科老师必须懂得双语,并具有SPM国文优等资格;
  2. 教导华小和淡小三到六年级的国文科老师必须是主修国文;以及
  3. 在微型华小和微型淡小教导国文科的老师必须有教学经验和懂得双语,并具有SPM国文优等的资格。
有关通令也指示,各州教育局必须根据上述的决定来进行华小和淡小师资的调派工作,以符合教育部“巩固国文和加强英文”政策的需求。有关通令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 随着教育总监正式发出上述通令,因此各州教育局和县教育局都必须严格遵守内阁的决定,不能够再以没有接到通令为由,派遣不谙华文的国文老师到华小教导低年级国文科,同时也确保不会把不谙华文的国文教师调派到微型华小执教。教总对此表示欣慰,因为这将有助于提升国文教学的成效,而且也保障了华小的正常运作。无论如何,教总吁请华社,尤其是华小三机构必须继续提高警惕,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以确保教育局派来符合华小需求的国文科教师。一旦发生阳奉阴违的情况,派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国文教师,就必须马上加以揭露,并联络教总,以采取行动杜绝种种偏差的发生。

 

3. 在目前的师资培训制度下,大部分国文老师都不谙华文,因此不适合派到华小执教低年级的国文科或是担任微型华小的国文教师。有鉴于此,教总吁请教育部必须为华小培训具备双语资格的国文老师,也就是必须具备SPM的华文和国文的资格,以符合华小的实际需求,确保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事实上,教育部过去曾经表示,要为华小培训具备双语能力的国文教师,但却迟迟没有加以落实。

 

4. 与此同时,教总也吁请教育部举办“转换教科特别课程”(Special Conversion Course),把目前已经在华小执教国文科多年,但不是主修国文的双语老师培训为合格的国文教师。教总表示,虽然这些同时具有华文和国文资格的双语老师在师范学院里不是主修国文,但却拥有丰富的国文教学经验,而且教学成效很好,因此,为了避免师资人才的流失,教总吁请教育部基于他们的能力和经验,为他们安排“转换教科特别课程”,以承认这些老师教导国文科的专业资格,进而一劳永逸解决华小国文科教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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