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东方日报》 2014年4月22日

(吉隆坡21日讯)21个华团及社团组织今日发表联署声明,强调坚决反对伊斯兰党要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欲在吉兰丹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並扩大伊斯兰法庭的宣判权限。

他们强调,伊斯兰教国涉及变更国家体制,影响全民,不应也不能由单一政党主导。

上述联署是由隆雪华堂发起,其他响应的团体包括森华堂、马来西亚留日同学会、林连玉基金、马来西亚八大华青组织联盟、马来西亚基督教青年协会、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来西亚青年运动总会、马来西亚青年团结运动总会、马来西亚大专青年协会、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马来西亚吉隆坡文华国际青年商会、马来西亚创业促进会、马来西亚乡青总团联谊会、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马来西亚海南会馆联合会、马来西亚留臺成功大学校友会、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檳州华人大会堂、马来西亚留台同学会联合总会及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指违背竞选承诺

他们在声明中强调,联邦宪法已阐明大马是世俗国,且联邦法院五司亦曾在1988年裁决马来西亚为世俗国,因此,伊党领袖需顾及非穆斯林社群的感受与权益,该党日前的提案,已衝击民主宪政。

「有鉴于此,我们要求该党尊重及包容多元社会的看法,主动撤回提案。」

声明也说,虽然伊斯兰法只適用于穆斯林,但由于在相关法律的执行上,必然会牵涉许多復杂问题,对非穆斯林的权益產生深远影响。

「类似纠纷,层出不穷,如较早前丹州市议会向为男顾客理髮的女理髮师开罚单,已造成非穆斯林社群对伊斯兰政策的困扰和不安。」

声明表示,伊党在大选时提出福利国的竞选宣言,而今又重提伊斯兰教国,显然违背竞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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