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鉴于关丹中华中学的办学模式符合董教总的独中办学路线,再加上教育部已经多次复函表示知悉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将要报考独中统考,而且完全没有加以阻止,因此教总全力支持让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独中统考,以拓展华文教育在东海岸的发展。
案由: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学务委员已经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23届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呈《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研究报告》。会议一致同意,抱持开放及乐观其成的态度来处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一事,并交由董总与教总联席会议作最后定夺。
基于关中的办学模式是积极朝向华文独中的模式方向进行规划与发展,符合了董教总的独中办学路线;再加上教育部对于吉隆坡中华独中、董总叶新田主席、关丹中华中学和彭亨华校董联会各别致函通知该部有关关中将采用独中统考课程和报考统考的事宜,也多次回函一再明确表示“知悉”有关来函的内容,而且也完全没有采取行动禁止或阻止关中学生报考统考,这可说是在政府现有政策下的一项突破,因此,教总全力支持让关中报考独中统考,以拓展华文教育在东海岸的发展。
2. 吁请教育部尽快公布即将于2016年开始进行的小学标准课程(KSSR)六年级评估考试的出题方式和考试模式,以让学校做好应对的准备。
案由:
教育部于2011年从一年级开始推行小学标准课程(KSSR),并将于2016年全面在小学落实这项新课程。根据教育部的政策,小学标准课程六年级评估考试的模式,将结合校本评估和公共考试两个部分,以淡化应试教育的取向。无论如何,教育部至今还未公布有关评估考试的模式和出题方式,这使到学校没有办法做好妥善的准备。教总希望教育部吸取去年10月初中三评估考试(PT3)首次进行,但教育部却迟至5月才公布具体的详情,结果引发种种问题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有鉴于此,教总吁请教育部尽快公布即将于2016年开始进行的小学标准课程六年级评估考试的出题方式和考试模式,以让学校,特别是教师和学生做好应对的准备。
3. 吁请政府公布在《第十一大马计划(2016-2020年)》下,各源流小学所获得的发展拨款,以及增建各源流学校的数目,以彰显政府的透明和公正。
案由: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在国会公布的《第十一大马计划》,对小学教育的发展计划并没有触及太多,括各源流小学所获得的发展拨款,以及增建各源流小学的数目等等都没有说明。因此,华社根本无法知晓在《第十一大马计划》下,华小有否获得公平的对待。
虽然政府一再表明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的发展,但这数十年来,华小却明显没有获得政府应有的照顾,绝大部分的华小都必须自力更生,自行筹款来发展学校的软硬体设备。教总希望华小被长期忽略情况,能够在《第十一大马计划》下获得改善,因而促请政府公布各源流小学在此项大马计划下所获得的发展拨款,以及各源流小学将会增建数目,让华社了解华小在未来5年的发展概况,以彰显政府的透明和公正。
4. 吁请政府重新制定符合我国多元种族和多种语文国情的教育政策,包括检讨和修正《1996年教育法令》,以及对《2013-2025年马来西亚教育发展蓝图》不足之处作出纠正,以确保各族群母语教育在国家教育制度下获得平等的待遇,并有效落实教育改革计划,以改善和提升我国整体的教育素质。
案由: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语文的国家,在教育的发展上,可说是比其他国家多了一份优势。无论如何,政府数十年来所推行的单元化教育政策,漠视了其他族群母语教育的发展,再加上教育政策的朝令夕改,以及长期受到政治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严重影响了国家教育的发展。
教总表示,唯有政府一视同仁对待各族群母语教育的发展,并大刀阔斧对教育作出改革,以落实和贯彻均衡发展的素质教育,我们的国家才能在全球强大的竞争压力与挑战下,有立足之地。
因此,教总吁请政府正视民意,检讨和修正《1996年教育法令》,以及对《2013-2025年马来西亚教育发展蓝图》不足之处作出纠正,以公平对待各族群母语教育的发展,并有效落实和贯彻均衡发展的素质教育。
5. 华小师资
5.1 吁请教育部正视华小师资问题,建立完善和透明的华小师资培训与调派制度,并和华教团体密切配合,包括定期召开“解决华小师资短缺问题”圆桌会议,以杜绝官员的人为偏差,并全面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
5.2 吁请教育部根据华小的实际需求,包括教师退休后所留下的空缺,马上发出足够的临教委任状,让华小能够在第一时间聘请临教来填补空缺,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5.3 吁请教育部为符合条件的临教提供特别培训计划,以受训成为合格教师,进而加速解决华小师资不足的问题。
5.4 反对教育部把宗教老师列为华小正课教师(Guru Dalam Norma)的做法,因为这占用了华小原有正课老师的人数固打,导致正课老师被迫减少,并加重了老师的工作负担。教总吁请教育部恢复过去一贯的做法,把华小的宗教老师列为非正课教师,由教育部另外委派老师来负责,以免影响华小的正常教学运作。
案由:
华小师资问题年复一年发生,一些问题经教总处理及向教育部投诉后,或会得到解决,但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教总认为,要全面和有效解决华文师资问题,教育部就必须针对中小学华文师资相关事务建立完善和透明的师资培训与调派制度,并和华教团体密切配合,包括定期召开“解决华小师资短缺问题”圆桌会议,以杜绝官员的人为偏差,进而全面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
根据统计,全国华小目前有560个师资空缺(正课老师,不包括正副校长及其他非正课老师,如辅导老师、资源老师等等),而今年也将有约400位华小老师陆续退休,因此,教育部于今年4月批准华小聘请374位临教是不足以应付华小一整年的师资空缺。若教育部不再发出新的临教委任状,这将造成华小董家教必须自掏腰包聘请临教,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教总吁请教育部马上发出足够的临教委任状,让华小能够在第一时间聘请临教来填补空缺,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与此同时,华小目前有许多临教已经执教两三年,但没有机会进入师训学院受训。因此,教总吁请教育部为符合条件的临教提供特别培训计划,以受训成为合格教师,进而加速解决华小师资不足的问题。
教总也坚决反对教育部把宗教老师列为华小正课教师(Guru Dalam Norma)的做法,因为这占用了华小原有正课老师的人数固打,导致正课老师被迫减少,并加重了老师的工作负担。教总吁请教育部恢复过去一贯的做法,把华小的宗教老师列为非正课教师,由教育部另外委派老师来负责,以免影响华小的正常教学运作。
6. 华小建校和迁校
6.1 吁请政府履行为各族群提供母语教育的责任,根据人口的结构和社区的需求,依照兴建国小的做法,在华裔人口密集区及新住宅区制度化兴建华小,以满足华社对母语教育的需求。
6.2 吁请教育部制定一个完善和透明的微型学校迁校机制,包括必须由政府拨地拨款,以确保各源流微型学校的搬迁计划可以顺利进行。
6.3 吁请教育部正视雪兰莪州双溪龙华小和沙登岭华小建竣后却迟迟无法开课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这两所华小在短期内正式启用,惠及莘莘学子。与此同时,教总也吁请涉及各造以华教权益为重,放下政治上的歧见,从教育专业的角度出发,携手解决有关问题,以免上述两所学校的开课一再拖延,影响华教发展。
案由:
《1996年教育法令》第28条规定:“在本法令条文的约束下,教育部长可以设立国民学校与国民型学校,并且必须维持这些学校”。因此,政府必须以发展全民教育的角度,根据华裔人口的增长和社区的需求来增建华小,以满足华社对母语教育的需求。
与此同时,国内一些微型华小因学生来源逐年减少而面对关闭的危机,并寻求搬迁到华裔人口密集区。虽然教育部在《2013-2025年马来西亚教育发展蓝图》中,把搬迁微型学校列为其中一项解决微型学校问题的建议,不过,教育部至今都没有制定搬迁微型学校的机制,让有意搬迁的微型学校作出申请。
为了有效落实有关迁校的建议,并彰显教育部要解决微型学校问题的决心,教总促请教育部尽快制定一个完善和透明的迁校机制,包括必须由政府拨地拨款进行迁校工程,以确保各源流微型学校的搬迁计划得以顺利进行。
7. 吁请教育部取消“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和“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的分类,并根据学生人数,以及学校硬体建设和维修的实际需求,给予所有学校公平合理的拨款,包括采取统一的“中央拨款制度”来支付政府资助学校的水电费,以享有和政府学校一样的待遇。
案由:
无论是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都是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同样都肩负着为国家培育人才的使命,因此,教育部不能以校地拥有权来把学校分为“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这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政策,因为造成“政府资助学校”不能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例如教育部通过中央付款制度(Sistem Bayaran Pukal)来支付“政府学校”的所有水电费,但“政府资助学校”却不享有这项教育措施的福利。因此,我们吁请政府取消以校地拥有权来区分“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以让所有学校都能够公平分享国家教育资源,进而全面促进国家教育的发展。
8. 华文独中
8.1 吁请政府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以明文保障华文独中的发展和地位,包括以华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及采用统考课程办学等等。
8.2 吁请政府承认和接纳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公立大学和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格之一。
8.3 吁请政府支持华文独中的发展,包括拨款资助华文独中的软硬体发展,以及批准华社兴建新的华文独中或设立独中分校,以满足华裔子弟接受母语教育的需求。
案由:
华文独中发展至今,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学术水平,而且独中统考文凭也获得许多国外大学和国内私立大学的承认与肯定,以作为入学的资格。此外,正副首相及国家其他领导人也一再公开肯定华文独中是国家的资产,并赞扬华文独中在为国家培养人才方面,做了许多贡献。但是,政府却没有实际行动来支持华文独中的发展,包括一再拒绝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这种相互矛盾的情况,是非常讽刺的,而且这与政府要发展和维持世界水平的人力资本的理想,完全背道而驰。
有鉴于此,政府应给予华文独中全面的支持,包括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以承认华文独中和统考的地位,进而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并提升国家在教育领域的全面发展。
9. 吁请政府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恢复“国民型中学”(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 SMJK)的学校名称,以保障改制中学的合法地位,包括必须承担国民型中学的发展经费、根据需要增建国民型中学,以及正副校长必须具有华文资格等等。
案由:
国民型中学是政府中学体制的一环。《1961年教育法令》实施后,政府承诺给予接受改制为国民型中学的华文中学种种协助,包括办学经费。然而,五十多年来,国民型中学并没有得到教育部应有的公平对待。国民型中学的维持与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还有赖于华社,特别是董事会、家教协会和校友会不懈的努力与坚持,包括自行筹款来改善学校的软硬体设备等等。
教总吁请政府修订《1996年教育法令》,恢复“国民型中学”(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 SMJK)的学校名称,以保障改制中学的法律地位。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国民型中学的特征获得保留和享有应有的权益,包括根据需要增建更多国民型中学,以及正副校长必须具有华文资格等等。
10. 国中和国民型中学华文师资
10.1 吁请教育部正视国中和国民型中学严重缺乏华文师资的问题,并确保苏丹依德理斯教育大学中文教育系毕业学员,都被派到国中和国民型中学执教华文,以缓和华文师资不足的问题。
10.2 吁请教育部马上纠正国中和国民型中学华文师资计算方式错误的问题,以重新计算国中和国民型中学华文师资不足的确实数据,并作为培训中学华文师资的依据。
10.3 吁请教育部重新开办中学华文师资培训课程,录取大学毕业生,特别是中文系毕业生进入师训课程,以加速解决国中和国民型中学华文师资不足的问题。
案由:
虽然国中和国民型中学严重缺乏华文师资,但教育部却在去年把苏丹依德理斯教育大学中文教育系毕业学员调派到全寄宿学校及技职学院执教,引起华社的不满。经过争取后,大部分的中文教育系毕业学员都成功调回国中和国民型中学执教,但还有15位毕业学员还在技职学院执教华文,至今都没有被调回国中和国民型中学执教。
由于教育部在国中和国民型中学的华文师资计算方式出现错误,这造成中学华文师资出现“过剩”的假象,教育部也以此作为迟迟不调派苏丹依德理斯教育大学中文教育系毕业学员到中学执教的理由。甚至也以此作为理由,不再录取大学毕业生,特别是中文系毕业生进入师训课程,以培训成为合格的中学华文老师。
无论如何,实际的情况却是中学华文师资非常不足够,而且随着现有在职的华文老师陆续退休或升级成为行政人员后,中学华文师资不足的问题将进一步恶化。因此,教总吁请教育部马上纠正中学华文师资计算错误的问题,并根据实际的需求培训足够的中学华文师资,以一劳永逸解决国中和国民型中学华文师资不足的问题。
11. 吁请董总纷争双方遵从广大华社的意愿,根据民主程序,解散现有的中央委员会,并依法重选,以化解当前的僵局,让董总恢复正常运作,并重新凝聚华社的力量,继续领导华教运动。
案由:
董总风波不但严重冲击华教的发展,更是导致华社出现分裂。有鉴于董总纷争两派根本无法再坐下来进行任何协商谈判,中央委员会已经无法有效运作。为了避免华教继续遭到破坏,并制止华社继续走向分裂,许多华团度吁请解散现有的董总中央委员会,并进行重现,以化解当前的僵局。这也是教总的立场和看法,因为唯有纷争的双方放手,并根据民主程序,依法重选,董总才能够重生。有鉴于此,教总吁请董总纷争双方遵从广大华社的意愿,解散现有的中央委员会,并进行重选,让董总恢复正常运作,并重新凝聚华社的力量,以继续领导华教运动。
12. 吁请政府严正看待极端种族言论和挑衅宗教情绪行径日益猖獗的问题,并采取严厉行动对付涉及的团体和人士,全力制止问题的继续恶化,以保障国家的安宁与和谐。与此同时,也吁请政府致力于落实中庸治国的理念,制定符合多元族群需求及尊重基本人权的政策,以落实民主、公正、透明和问责的施政,并带领国家走向正确的轨道,全面实现2020年先进国的宏愿。
案由:
作为一个多元种族和宗教信仰自由的世俗国,首相必须采取严厉行动来对抗极端主义,包括制止伊斯兰刑事法的推行,并以中庸的理念来治理国家,这才能够真正遏制各种煽动和操纵种族情绪与宗教敏感事件的持续发生,以避免国民被任何形式的仇恨和暴力所笼罩。
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缺乏公正、透明和问责的施政,以致公共领域的财务管理出现许多弊端,而且舞弊事件层出不穷。再加上治安持续败坏、物价高胀,使到国家陷入一片乱象之中,引起了人民的极度不满。因此,为了重拾人民对国家的信心,首相必须制定符合多元族群需求及尊重基本人权的政策,并落实民主、公正、透明和问责的施政,以带领国家走向正确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