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星洲日报/言路‧作者:言衷) 2011-07-21

教育部日前推出1:3:7方案打击校园纪律问题。心理学强调“赏务速而后有劝,罚务速而后有惩”,教育部在当前推出此方案可谓适切且合时宜!然而此方案是否真能改善或一劳永逸解决当前的问题?

克服纪律问题的关键是教育素质。欠缺教育素质的父母,如何有效教育下一代?欠缺教育素质的青少年,如何塑造有素养的社会文化?我们可借鉴日本、韩国如何通过学校"心理辅导教育"培养国民素质,加强抗御和驾御种种变数的能力。换言之,教育素质的成效是抗御纪律问题的指标。了解青少年心理是素质教育的根基;然而,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是否了解青少年心理?或还是沿用错误的想当然经验?或囫囵吞枣尽信于书?没有厘清这些问题,勉强为之,纵然发挥精卫填海的精神,成效也逃不过泥牛入海的命运。

青少年受教的心理关键是师者受其尊重。若教师未能展现人格、学术或技能上的优点和特点,纯粹沿用封建的权威教育,彰显阶级观念,那又岂能令学生受教、熏陶并感化其心灵?我从边缘少年到辅导边缘少年十多年,而后8年的纪律教师职务,未曾见闻"说教"能实在纠正青少年行为。成效的关键是说道理的人,而非人所说的道理。故此,若苛求学生能长期在纯粹"抄写、照书读、纠正读音笔划"的环境中"静坐"且不衍生纪律问题,我们似乎对时代演变的认知十分贫瘠。

推行1:3:7方案若依循传统,学生事务副校长和纪律教师得全权担负。虽然通令申明"所有教师都是纪律教师",然而依循潜规则,预见一些教师将依旧对学生纪律问题视而不见。若纪律教师须全权处理纪律问题的潜规则依旧,想借此方案收到立竿见影之效,未免过于乐观。家长和社会在针砭一些纪律教师暴戾行为时,应先了解纪律教师除了面对自身安危问题,还得面对各种潜规则的压力。纪律教师的教课节数和一般教师无异,但在"能者多劳"的潜规则下,有的还要担负科目主任、各项学会和运动总顾问兼教练,还得收集情报阻止校外不良分子干扰学生;在这种压力下,把所有过错归咎纪律教师是否合理?置身事外者就可推诿责任?

克服纪律问题需校方、家长、警方和社会团体相互联系、分担合作。然而,相互联系和讨论中学生纪律问题时,各造是否会因自身利益审时度势后有所保留,导致欠缺开诚布公和承认错误的勇气?以校级教师会议和家教协会会议或对话会为例,教师是否体现了为人师表的楷模?抑或继续被潜意识中的权威教育和阶级观念枷锁所茧缚,故此会议中噤若寒蝉,明哲保身,会议后却高谈阔论批判发言者?

如果在处理校园纪律问题上,家长与教师采取的措施依旧和时代青少年心理相悖;校方和教师还是各自为政;各造相互联系时还是欠缺开诚布公的勇气;那么,再完善的教育制度还是会变为桎梏;甚至连面子书也被标签为罪魁祸首,成为各方在无力感窘境中脱罪的理由。

【备注:教育部是基于近期发生多宗校园纪律问题,而校方没有及时处理和向教育部报告,结果引起有关方面的不满,也影响学校和教育部的声誉。因此,教育总监于2011年6月28日发出通令给各州教育局,要各造依据1:3:7方式来处理校园纪律问题。】

Surat Pekeliling Ikhtisas Bilangan 7 Tahun 2011 Pelaksanaan Standart Operating Procedure (SOP) 1:3:7 Pelaporan Dan Menangani Isu Disiplin Mur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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